原料药是药品生产的重要物质。经过长期不断的发展,我国已经是原料药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在国际市场上占据着重要地位。近年来,随着环保政策的推进,化学原料行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更严格的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原料药绿色工艺生产技术的研发。
5月27日消息,由宁夏生态环境厅牵头,联合工业和信息化厅、应急管理厅制定发布化学原料药、农药、染料行业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从制度层面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旨在规范化学原料药等3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效提升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根据化学原料药行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规定了宁夏化学原料药及中间体行业规划布局、项目选址、技术装备水平、污染防治措施、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其中在规划布局方面,新建、改扩建、迁建化学原料药项目选址必须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在技术装备水平方面,鼓励化学原料药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设计理念、生产技术和管理制度;生产工艺和装备的选择应有利于促进节能减排,有利于清污分流和减少无组织排放。
此外,各生产工艺单元应按11个要求大力提升装备水平,包括:提倡采用连续化生产工艺和定量化控制技术,提高产品收率,减少污染物产生量;鼓励采用先进输送设备和输送工艺。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方式或采用高位槽(罐)、桶泵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须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须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方式或采用密闭固体投料器等给料方式密闭投加。无法密闭投加的,须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废气须排至除尘设施、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等。
在污染防治措施方面,包括水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5个方面,根据不同的污染物规定了相关的防治措施。
另外,在总量控制与清洁生产方面,要求化学原料药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总量管控要求,确保区域环境质量不降低。生产中各原辅料、中间产物、产品和排放的污染物中涉及《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中所列物质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新建项目应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根据时间安排,该指导意见自2023年1月1日期实施,为已建企业预留了2年的提升改造期。在这两年时间里,化学原料药行业无疑将迎来大挑战!